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8〕46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的通知》规定,经个人申请、院校审核,市人社局审查复核等环节,确定80名在校大学生享受“试创业”优惠政策,现将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4日前向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工作电话:0534-2347339
附件:德州市2020年在校大学生“试创业”人员名单.xls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