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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2021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04

2月28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系统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扎实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就业质量,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科学调整到期就业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围绕“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创造性开展活动。健全就业政策督导落实机制。优化就业质量效益考核,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来德留德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定总体就业率,提高来德留德率。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区域协作,抓好中元科技创新创业园和德州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充分挖掘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岗位进校园活动;实施“三支一扶”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强失业人员登记服务。开展“一对一”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出台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培育市级、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组织争创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落实灵活就业20条等支持保障政策,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四)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拓展“以工代训”成果,优化补贴申领程序,年内培训6.1万人次以上。继续开展失业保险“展翅行动”,落实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培育具有德州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探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

(五)大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制定更加务实高效的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年开展公益培训活动20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加快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六)优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好留德外来务工人员“新春关爱”“稳岗留工”等专项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完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调整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健全就业风险储备金制度。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市县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八)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依托新就业数据,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扩面4万人以上。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实现参保全覆盖。巩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制度成果。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继续有序落实好失业补助金等政策。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水平。

(九)积极防控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开展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全国二期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的测试和试点应用,强化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三、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智汇德州”等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开展“百企校园行”“名校人才直通车”等活动,全年赴省内外高校招引人才40场左右,力争引进各类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帮助新设立的2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做好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常态化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持续推进千名博士挂职企业工作。

(十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按部署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规范开展公开招聘和分级竞聘,落实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及结果使用。指导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确保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职称评审政策,探索“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等形式,提升评价科学性。深化职称制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探索下放评审权限,扩大自主评审范围,增强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抓好新型职业农民评审、“双定向”基层职称制度和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等政策落实。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十三)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技能兴德行动计划,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育体系。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支持举办“技能兴德”系列职业技能大赛。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覆盖面,提升“金蓝领”培训质效,加快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借鉴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全年培养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

(十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拓展高层次人才绿色服务通道内容,集聚社会化服务资源,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认真落实人才政策“黄金30条”升级版及配套实施细则。紧扣我市“541”重点产业发展,定期征集发布亟需紧缺人才目录。严格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管理,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省批表彰奖励项目,配合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五)加大农民工根治欠薪力度。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源头治理,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行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破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顽疾。

(十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和监察执法。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强化裁审衔接,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严肃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十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解决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分析,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突”机制。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加强政策供给和宣传解读,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优化工资分配,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五、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十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工作衔接、政策衔接。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失业登记监测,即时预警、主动服务、动态跟踪。延用市、县两级人社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保持力度不松、干劲不减。

(十九)强化乡村人才振兴。大力实施人才回乡工程,发放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组织做好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及考核工作。

(二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劳务协作机制,试点并推广智慧劳务服务模式,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落实齐鲁乡创计划,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

六、抓好综合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持续推动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和人员培训活动。全面实施分类综合柜员制,完善落实窗口服务制度、工作纪律、“好差评”制度,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市域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秒办”。

(二十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权力下放指导监督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断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十四)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进一步改进计划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分析。扎实细致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做好2020年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考核,跟踪推进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特别是人力资源市场资产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登记管理。继续强化内控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五)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做实市、县两级人社宣传矩阵,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交流机制,全面提高宣传工作引导力、服务力。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育强新闻发布队伍,提升新闻发布实效。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总结提炼一批改革成功经验,打造先进典型。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推动信息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二十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市人社局网站建设,增加无障碍辅助浏览功能。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建设人社政务公开体验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依法、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十七)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强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开展数据共享、服务上网、业务进卡。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发行应用。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推动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深化人社大数据开发利用。

(二十八)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和市民热线办理。继续开展劳动社保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加强日常信访突出问题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新发生的信访案件“即发生即化解”,实行动态销号。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做到群众随到、领导随接、案件随办。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评估制度,细化评估细则,做到防患未然。积极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媒体网上问政、市政府网络问政等办理答复工作。

(二十九)强化人事考试安全风险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实施“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落实人事考试地方标准,新建153个省级标准化考场,筑牢安全防线。着力推进考试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明,利用多元化渠道提供考试信息服务。

(三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新发展阶段人社事业发展重点及难点问题,强化领导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标先进地区,开展对标学习,创新工作开展。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演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抓好重点场所、区域安全防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技工学校综治管理工作的指导,消除风险隐患。

七、全面加强党建和自身建设

认真抓好党建和机关建设。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群团、工会、老干部工作。